很多人不了解古代午门斩首的事情,接下来让小编带您一起欣赏。
在诸多影视作品的演绎中,往往都会有如此桥段:端坐金銮殿的皇帝,指示御前侍卫,“某某某罪大恶极,着即推出午门斩首”;在诸多古代小说的描绘中,紫禁城的正门——午门,也成了朝廷处决死刑罪犯的常规地点。有人甚至还试图用“诛杀并非人为意愿,乃系顺应天意”的古代思想来解释“午门”为何会成为“斩首”的所在地。
在阴阳观中,午为阳;“推出午门”,即为推犯人入阴,实现阴阳两隔。帝王,作为上天的化身,自然代表了天意;有帝王发出“推出午门斩首”的命令,自然也就成为了“顺应天意,推人入阴”的合理解释。
但事实果真如此吗?清朝时期的午门,果真就是斩首的常规地点?
清朝时期的“斩首”,并不那么简单
清朝时期的死刑主要包括斩首、绞刑、凌迟、赐死等方式;而根据处死时间的不同,又可分为斩(绞)监侯、秋决和立即处决。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,清朝依据前朝历代之“慎刑”原则,除了对大逆、谋反、江洋大盗等予以“立即处决”的判罚,一般死刑犯都会采取“暂时监禁,等候秋决”的处置办法。
清朝时期的“秋决”,包括“秋审”——复审各省上报的死刑犯;“朝审”——复审刑部在押的死刑犯;一般情况而言,除非出现大的政治事件或者战事不利,“两审”就基本能够实现对全年所有死刑犯的复核。复核机构一般由刑部、都察院和大理寺三个中央司法机构组成,根据死刑犯和案件的不同,还可适当增加中央各部院的行政长官。案件复核完毕,形成统一意见,然后上呈皇帝,再由皇帝亲自作出最终判罚。
如此繁琐复杂的程序下来,真正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犯并不多;皇帝于朝堂之上大喝一声“立即处决”的情况,更是少之又少;就算真有如此情况,处斩的地点也在菜市口,而非午门。
午门乃系国家举行重要典礼的场所,绝非血腥之地
午门,乃系紫禁城的正门,由中门、东西两门、左右掖门组成。其中,中门乃系皇帝的专属同行门,仅有皇后大婚时的喜轿和新科“三鼎甲”的例外;东门供文武百官出入、西门供皇室宗亲宗室王公;逢朝会,左右掖门开启,文武百官自左右掖门出入。一个能够明显代表尊卑有序、等级分明的皇宫正门,又怎么会是处决死刑犯的地点!
实际上,午门非但不是血腥之地,而且还是国家举行重要典礼的场所。清朝时期的午门,就是承办“颁朔大典”和“受俘礼”的重要场所。
“颁朔大典”,即为朝廷向全国颁布次年历书的重大仪式,一般会有皇帝亲临午门主持。《清史稿·礼志八》明确记载:
时宪书成,钦天监官岁以十月朔日进,并颁赐王公百官。午门行颁朔礼,颁到直省,督、抚受朔如常仪。
“受俘礼”,即为国家发生重大战争,大军凯旋,皇帝亲自接受战俘并给予处置决定的仪式。
清朝时期的“受俘礼”举行地点,《清史稿·礼志九》也有着明确的说明:
翼日,帝御午门楼受俘。
在清朝历史上,康熙皇帝和雍正皇帝都曾于午门举行过盛大的“受俘礼”;乾隆皇帝一生更是曾4次亲临午门,接受战俘。一个如此重要的盛大典礼举办场所,是不是不太适合处决犯人?
除了上述两个重要作用外,明朝时期的午门曾经是对大臣施以“杖责”的地点;清初时期,遇重大影响案件也一般会于午门举行会审;至于“午门斩首”确实并未发生过。真正能够推出门就砍头的情况,只发生于军营中的“推出辕门斩首”,或许这也是后世误传“推出午门斩首”的原因所在。
参考文献:《清史稿·礼志》、《清稗类钞·宫苑类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