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饥荒发生后,朝廷通常会采取救灾措施,包括开仓放粮,鼓励大户人家捐献粮食。朝廷向灾民提供两种类型的粮食,一种是需要偿还的,另一种是无需偿还的。
灾民没有离开户籍所在地,则朝廷给他们按户籍人口发口粮,这些粮食需要灾民们在丰收后分批还给国家,这种方式秦国采用得多。
另一种是朝廷直接给灾民发放稀粥,一日两餐保证饿不死,这种不需要灾民们还,汉朝之后的朝代多数采用第二种方法。
有借有还,故第一种方式饿死的人少,也十分有用。儒家批判秦朝的救灾政策,认为秦朝暴虐,粮食应该免费分给灾民,不需要还,更不能收利息。
秦法认为国民有交税的义务,灾年受国恩,就当借多少还多少,否则灾民们都会变成疲民,不再劳动而是等着朝廷救济,百姓认为朝廷救济理所当然,就不再劳动,坐等朝廷救济。
秦昭襄王时期,秦国爆发大饥荒,秦昭襄王最开始不救济灾民;后来开仓给百姓借粮,又开放王室禁苑让有功有爵百姓进入采摘度灾。无功百姓不救济,只借粮,还加收利息还粮。
后世受儒家思想影响,国家救济灾民是理所当然,不但不能收利息,连借的本钱都不能收回,以此彰显朝廷皇恩浩荡。
于是灾民大批量饿死,官吏中饱私囊,下拨的粮食被各级官吏高价出售,极少一部分做成清汤给灾民吃。朝廷不会追问粮食哪里去了,因为官员们会说都给灾民了,查也查不到。
救济灾民本是辛苦劳累的事,最终却成了官员们的肥差,谁去救济灾民,谁就能名利双收,苦了的只是百姓!
天灾之时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十分稀少,能吃的都吃了,更不要说河里的鱼,林里的兽,天上的鸟了。
河里没有鱼了,所以捕获不到鱼充饥;树皮都吃光了,才开始吃观音土。饥荒之时,想进山捕兽,下河网鱼来充饥是不现实的,因为鱼兽都死绝了;农业区不是原始森林,人们在丰年都捕鱼捉兽改善生活,因此鱼兽的数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。
大饥荒爆发后,最主要还是靠朝廷从饥荒区外围调粮接济灾民,要百姓捕鱼捉兽过日子一点不现实。
天灾的目的就是要消灭过多的人口,人祸的目的就是要在天灾中大赚一笔横财。
天灾人祸之下,饥民们不得不揭竿而起,攻城拔寨,开仓自救。
饥民们起义后,又是军旅世家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,朝廷拨军粮派大军剿灭各处起义,在战争中无数人被杀,严重的还会改朝换代。
所以治理大饥荒最关键的在于吏治,天灾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借天灾而起的人祸。天灾仅仅杀人数千,人祸则屠城过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