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川楚教乱?川楚教乱的原因跟背景是什么?

  川楚白莲教乱(1796年-1804年)又称为川楚教乱、白莲教起义或川楚白莲教起事。它指的是清朝嘉庆年间,在中国四川、陕西、河南和湖北边境地区,白莲教徒武装反抗清政府的事件。该事件历时九年,从嘉庆元年(1796年)到嘉庆九年(1804年),是清代中期规模最大的一次农民战争。

  嘉庆元年(1796年)正月,湖北枝江、宜都白莲教首领张正谟、聂杰人率众先起,长乐、长阳等地教徒纷纷响应。三月,姚之富等奉齐林妻王聪儿为总教师,在襄阳黄龙呆起义。清廷急令湖广总督毕沅、湖北巡抚惠龄、西安将军恒瑞等率兵镇压,击溃多支乱军。面对清军围剿,王聪儿、姚之富乱军避开平原,专走山区,于次年(1797年)初由豫经陕入川东,与四川教匪会合。嘉庆三年(1798年)春,王聪儿、姚之富跳崖死,余部在张汉潮等率领下,与四川的教匪联合。

  嘉庆四年(1799年),清廷以勒保为经略大臣,明亮、额勒登保为参赞大臣,节制川、陕、楚、豫、甘五省官军进击,并晓谕州县办团练,坚壁清野,攻抚并施。使教匪处境艰难,张汉潮等相继牺牲。嘉庆五年(1800年),清廷任勒保为四川总督,集主力于川西阻截教匪军。经数次激战,教匪退入南山和巴山老林。至嘉庆九年(1804年)九月,教匪残部被清军陆续击破,教乱被平定。历史背景

  宗教由来

  主词条:白莲教

  白莲教是一种秘密流传的民间宗教,杂拜各种鬼神,它是由摩尼教、弥勒教、道教和佛教等各种宗教混合演变而成的。一般说法都认为白莲教起源于唐代一度盛行的摩尼教,南宋绍兴初年,吴郡(苏州)延禅寺的和尚茅子元仿天台宗教义并吸取摩尼教的教义与仪式创立。以佛教中的弥勒佛代替了明教会的迷摩尼佛。到元代末年就逐渐形成了以崇拜弥勒佛为主的“白莲教”。

  白莲教还是明清时期主要的秘密宗教,崇奉“无生老母”与“弥勒佛”,宣扬弥勒佛未来会“改造世界”的传说,并以“教中所获资财,悉以均分”, “有患相救,有难相死,不持一钱可周行天下”等平均、互助思想在其中迅速流行,从者日众。 以“真空家乡、无生老母”为八字真诀,使人们在精神上得到一定寄托,对于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力图摆脱现世的流民来说,具有很大的吸引力,因而从者日众。

  白莲教从始创到清朝中叶的几百年中,始终不被视为正统宗教而受崇拜,而是作为异教被排斥。元明两代,农民群众曾多次利用白莲教的形式来动员、组织起义队伍,其中比较著名的有:元末韩山童在江淮的起义;明初永乐年间山东的唐赛儿起义;嘉靖年间四川的蔡伯贯起义;天启年间山东的徐鸿儒起义;清朝乾隆中期山东的王伦起义。

  乾隆四十年(1775年),河南白莲教支派混元教首领刘松起义失败,弟子刘之协、宋之清等继续于川、楚、陕等地传教。乾隆五十八年(1793年),刘之协于河南被捕后脱走,清廷通令大索州县,激起民怨。白莲教以"官逼民反"相号召,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,教众迅速发展 。

  清朝政局

  乾隆后期,土地高度集中,大批流民陆续聚集于川、楚、陕交界的南山和巴山老林地区谋生,众以数百万计 。由于人口增长迅速,土地兼并严重,河南、安徽、江西各地出现饥民,川楚边境地区是一片原始森林地带,历来为被迫离开土地的流民聚集之所。加以封建统治阶级生活奢侈、贪官污吏横行、人们不满和反抗情绪日增,白莲教的宣传也随之增加了反抗现实的内容。

  流民处境

  乾隆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(1772年—1773年),川、楚两省饥民来到两省交界山区的谋生者就达数十万人。加上来自河南、安徽、江西等省的流民,其中大约有一百万人前来有着大量荒地、原始森林的川楚边境谋求生路。川楚边境地区土壤瘠薄,气候恶劣,流民除搭棚佃耕土地外,还需受雇于木厢厂、铁厂、纸厂,获取微薄工钱,方能生存。他们不仅受地主、厂主的剥削,还要受差役、讼棍(指唆使别人打官司自己从中取利的人)的勒索,生活极为艰难。绝望中的流民便成了白莲教传播的对象。

  直接起因

  人地矛盾激化

  从康熙后期起,在不过百余年的时间里,外省人口的移入,迅速改变了川楚陕交界地区地广人稀的状况,人口数量急剧增加,人口密度随之迅速增长,人浮于地的现象十分严重。

  川楚地区的人们,多借助山地自然资源优势谋生。但山地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,甚至某些是不可再生的,随着过度开发,资源的不断消耗,经济发展的空间也逐渐减小。当山地尽已开垦,林木砍伐殆尽之时,维持原有的生活就变得极为困难了。川楚地区人民从事的生计,大抵属于季节性劳动,山地经济活动受季节性制约。另外,在采集等行业中,依赖于自然的因素过多,如某些物产的丰欠往往受气候水文等条件的影响而极不稳定。由于山地自然环境的制约,和人口的急剧增加,人们只能维持低生产低消费的生活。

  清廷控制薄弱

  湖北、四川两省贪污腐败盛行。各级官吏无不贪赃枉法,欺压百姓。湖广总督毕沅还与湖北巡抚福宁、藩司(布政使)陈望之等高级官员朋比为奸,因而民谣传说“毕不管,福死要,陈倒包”;“毕如蝙蝠,身不动摇,惟吸所过虫蚁。福如狼虎,虽人不免,陈如鼠蠹,钻穴蚀物,人不知之”。 至于下级地方官吏,更是上行下效、变本加厉。移民们遭受官吏、差役、兵丁的欺凌。差役们无风生浪,一遇到搭棚居住的流民求助,便敲骨吸髓,坑害流民。经常以各种名义进行巡查,山民受到差役的凌虐,无可申诉。而差役拿到巡查山民的票据,便视为奇货可居。每次遇到巡查的事,因为差役过于繁重,大多数山民都到了倾家荡产的地步。 他们还往往趁山中农民因路途遥远、山路险峻而没有盘缠到县城上缴钱粮的机会,诈称“截粮官”,欺骗山区农民。

  川楚地域辽阔,地形复杂,一直是封建政权所不及的地方,封建政府的保甲法并未在此范围内认真贯彻实施,大有反抗势力可藏身的空间。保甲本不能行于村落,因为棚民居无定所,今年在此,明岁在彼,甚至一年之中,迁徙数处,即使是已经建造房屋的,也是零星散处,山内村落绝少,毗邻而居的也要相距数十里。虽然从康熙到嘉庆时期,这一地区人口数量和人口密度都有大幅度的增长,但是此种“村落绝少”局面也没有根本改观,因为新增的人口大多聚集在山内的工厂或处于流动状态中,设置保正甲长,也是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稽查。

  清朝在川楚地区驻军数量很少,势力单薄,战斗力弱。白莲教起事之前,清政府未能在以巴山老林为主的川楚地区建立起有效的镇戍体系。在当时,清政府在川东北的常驻绿营军队,由汉族兵丁组成, 其主要职能多为维持社会秩序,并不具有开展军事行动的职能。此外,从整个川东地区来看,越靠近四川盆地中心清政府驻军越少,而巴山老林附近的川东北州县,则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而成为防守的重点, [8] 然而,即便兵丁数量增加,仍然不足以有效维持川楚地区的地方治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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